“社会性死亡”不能成为伤人利器-中工网评-中工网
首页 学习 时政 看点 工事 全总 工会 评论 权益 视频 财经 企业 就业 民生 国际 军事 理论 汽车 健康 人物 书画 摄影 旅行 文化 公益 教育 娱乐 体育

中工评论

社评

“社会性死亡”不能成为伤人利器

工人日报-中工网评论员 林琳
2020-12-03 07:44:57  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长此以往,网络空间会越来越充斥鸡零狗碎的八卦、不明真假的“热点”、隔空对骂的戾气,这势必会大大消耗公共舆论资源,会拉低公共舆论空间的品质和成色。在互联网上,我们需要的永远都是真实、真诚、温暖、理性的声音,这一点,无论网络技术发展得多先进、网络生态进化得再多元,都不会改变。

  12月1日《法治日报》聚焦了近日引发广泛关注的“社会性死亡”话题。在最近一桩与此有关的“清华学姐事件”中,清华大学一女生称自己在学校食堂被一名学弟性骚扰,随后发布朋友圈曝光了学弟个人信息,威胁要其“社会性死亡”。而校方调取的监控证实,骚扰并不存在,学姐出来道歉。事情反转后,一些网友对此学姐展开了“人肉”和声讨,也有要其“社会性死亡”之意。

  “社会性死亡”并没有明确定义,大体意思是把一个人的丑事、坏事公之于众,让其在熟人圈乃至社会范围内颜面扫地,进而让其在社会上混不下去。这一说法更早进入公众视野,是几个月前的“梁某罗某某事件”。彼时,女方梁某在微博上发长文,讲述自己被男友罗某某强奸,并公布了罗某某的诸多个人信息。罗某某自称“遭受了巨大的身心伤害,现在完全社会性死亡,声誉尽毁”。不久,事件反转,女方承认发出的内容都是假的,双方表示已经和解。

  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网友的点击和围观成为一种力量,促成了一些问题的解决,有的冤案被平反,有的真相被披露,有些现象被批驳。这当中,所涉人员有的堪称被“社会性死亡”,比如一些人设崩塌的明星,一些行为失当的公众人物,一些舆情漩涡中的事件主角。

  但与此同时,问题也暴露出来,即某种程度上出现了“人人都当执法者”“人人想当裁判者”的趋势。具体来说,动辄曝光某人某事,让所涉人员“社会性死亡”成了一些人对待个人恩怨、解决个人问题的常用手法。如果是实事求是、确有其事,诉诸其它途径未果,或许可以理解,问题是,有些人想要他人“社会性死亡”的原因和事件本身根本站不住脚,有的是主观猜测,有的是夸大其词,有的甚至到了无中生有、随意杜撰、栽赃诽谤的地步。而一些网友一会儿谴责被曝光者,事情反转后又大骂曝光者,如此,形成一股网络暴力。这种“键盘伤害”有时堪称“数字谋杀”。

  如此行为的涟漪效应正在显现——对被造谣、指责的个人而言,舆论的打击可能是毁灭性的,就算没有被“社会性死亡”,当事人名誉、生活、工作也会不同程度受损;于整个网络生态来说,这种随意曝光他人、动辄要人“社会性死亡”的行为显然构成了一种秩序扰乱和环境污染,网友被戏耍,节奏被带偏,最后一地鸡毛;而对社会来说,这种私人“审判”和网络暴力的影响已然溢出“屏”外,诸多人处理现实纠纷时首先想到诉诸网络、挑逗公众情绪,比如,觉得买东西物价贵要网上曝光人家;跟朋友吵架了,就到网上揭短指责;大街上随便拍下某一场景,就发到网上感慨、吐槽一番……长此以往,网络空间会越来越充斥鸡零狗碎的八卦、不明真假的“热点”、隔空对骂的戾气,这势必会大大消耗公共舆论资源,会拉低公共舆论空间的品质和成色。

  “社会性死亡”不能成为伤人的利器。尤其是对那种造谣生事、动辄要人“社会性死亡”的恶意攻击,对那些随意侵犯他人名誉及权益的情况,我们必须警惕,坚决遏制。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它是每个人需要道德自律且受到法律他律的场所,是每个人要对个人言行负责的地方。不管是发起让人“社会性死亡”的始作俑者,还是跟风而上、挥舞舆情大棒的围观者,都不能、不该任性妄为。要知道,民法典、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越来越完善。未来,动辄让人“社会性死亡”,操刀的、递刀的、随便站队的,或许都将面临法律的制裁。与此相应的,我们更应该为那些为网络的天朗气清、为真相和正义作贡献的行为点赞、喝彩。

  在互联网上,我们需要的永远都是真实、真诚、温暖、理性的声音,这一点,无论网络技术发展得多先进、网络生态进化得再多元,都不会改变。

编辑: 张苇柠

漫画评论

中工网评

e网评

现场·我在我思

来论·工事工评

新闻日历
关于我们| 版权声明|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2 by www.buschklei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