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的一位刘先生用顺丰同城邮寄了20克黄金。结果不仅被告知黄金被寄丢了,而且明明寄之前花钱保价了8000元,快递公司官方客服却表示只赔?000元、/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有关规定,“保价的邮件丢失或全部损毁的,应按照保价额赔偿。”也就是说,快递公司既然同意接单并收取了保价费用,就理应遵循契约原则,按照与消费者达成一致的保价金额足额赔付。否则,“快递保价”服务岂不成了“空谈”?
而之所以这起原本是非分明的纠纷能成为纠纷,是因为快递公司用明显低于保价金额的赔偿来“敷衍”消费者,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还违背了诚信原则。在快递行业中,货物丢失和损坏的情况十分常见,理赔过程中物主和快递公司就赔偿金额适度讨价还价也实属正常,但这不意味着快递企业可以在与消费者达成保价合意之后出尔反尔。如果越来越多的快递企业在自行定损过程中“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站在利己角度任性定价,那么理赔结果的公正性该如何保证>/p>
快递,“快”并不是唯一,用户的安全感同样也是行业得以行稳致远的重要保障。这不仅体现在优质的物流管理上,也体现在是否针对保价理赔等服务拥有一套科学、合理、透明的评估机制和制度约束。如果情况允许,行业也可以考虑引入第三方保险,切实保障消费者和快递企业双方的利益都不受到侵害、/p>
目前,涉事快递公司已经按?000元的保价金额全额赔付给了刘先生,警方介入后,丢失的黄金也已经找回来了,但是此番事件过后,企业丢掉的信誉又该怎么找回来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