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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不涨不对>/p>
赵春? 嘉湖/斆/span>
据媒体报道,近日,广东某学院食堂内一档口因“饭类价格低?3元,屡教不改”而受到承包方300元处罚,此事引发关注。日前,学校回应表示,该处罚不合理,已要求食堂承包方纠正。最终,该食堂档口未受到处罚,承包方也表示不会再涨价、/p>
人们常看到有的商家坚持多年不涨价的新闻并为之点赞,相较之下,一个档口因不涨价而遭处罚,令人费解。“为食堂承包者以这种方式学习法律知识而感到遗憾”,如网友所言,相关档口并没有以恶意低价的手段开展不正当竞争,其经营行为本应受到法律保护。抛开个例,学校食堂的价格问题不时引发关注,但往往都是价格较高、学生选择余地不大之类。学校食堂有一定特殊性,其“消费者”以没有收入的学生为主,不是说一定要做亏本生意,但也决不能漫天要价,甚至强制良心商家涨价。校园食堂不能“一包了之”,任由承包方说了算,对此,诸多学校都应给予重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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